為加強計算機機房管理,滿足實驗教學需要,發揮全校計算機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我校各計算機機房是學校按照教學基本要求而建設的基本教學設施,是學校為廣大師生創造的良好教學實驗和網絡學習條件,主要承擔教學任務。
二、學校所屬各計算機機房是國家與學校投資建設的教學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將其變成社會經營性網吧及為本單位創收。
三、在機房從事計算機實驗教學工作的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有責任指導學生正確使用計算機進行實驗教學和上網學習,并要嚴格管理,禁止網上游戲、賭博和觀黃等非法行為。
四、各種培訓辦班或合作辦學需要上機,辦學單位應向學校教務處及設備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和備案后方可使用。
五、各學院(系)要加強對計算機機房的管理,經常檢查。對違規者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視情節進行通報或相應處分,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確保計算機機房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本規定適用于校內網絡中心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計算機實驗室、計算機模擬仿真實驗室、各學院(系)所屬計算機機房等。
遼寧科技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