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吸引高校畢業生來葫就業創業政策
一、市情及產業簡介
葫蘆島市是位于遼寧省西南部的沿海城市,海岸線長261千米,總面積1.04萬平方公里,總人口282萬。下轄一市二縣三區,是距離北京最近的東北地級市。素有“關外第一市,北京后花園”的美稱,自然資源豐富,是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中國溫泉之城。
二、相關就業創業政策
(一)開放戶籍落戶
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均可落戶葫蘆島市。高校畢業生來葫可以先落戶后就業,對先落戶未就業的畢業生開展就業推薦與幫扶。
(二)租房補貼
在葫蘆島市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可申請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每月1400元、碩士每人每月1000元、畢業年度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400元(國外留學生享受同等待遇)。領取租房補貼期限為3年。
(三)安家補貼
對葫蘆島市企業引進的博士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安家補貼;對企業引進的碩士、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和“雙一流”以及原“985”“211”工程高校的本科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安家補貼,安家補貼期限為3年。
(四)公積金貸款政策
高校畢業生如果想在葫蘆島市購買商品住房,只要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達到6個月的,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
(五)求職創業補貼
低保家庭、孤兒、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來葫就業創業的,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生活補貼,每月500元;給予每人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六)創業場地補貼
低保家庭、孤兒、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來葫就業創業的,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生活補貼,每月500元;給予每人1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七)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一是葫蘆島市區域內各類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年為畢業生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數額總和。
二是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葫蘆島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給予不超過2年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八)高校畢業生見習補貼
葫蘆島市區域內各類招用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就業見習活動的企業,按見習期間工資的2/3給予見習補貼。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用人單位,按見習工資的100%給予補貼。(補貼上限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
(九)創業擔保貸款
凡在葫蘆島市以個體、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含網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大學生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十)稅收減免政策
一是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在葫蘆島市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工商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費。
二是葫蘆島市區域內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6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費。
(十一)食宿補貼
我市定期邀請全國各高校畢業年度的畢業生來葫參加人才交流活動,組織學生考察知名企業、產業園區、創新創意平臺,宣傳推介葫蘆島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才優惠政策,吸引各類畢業生來葫發展。對邀請來參加交流活動的畢業生,免費提供食宿,并按標準報銷往返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