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評估的范圍:主要包括學校的定位與目標、師資隊伍、教學資源、培養過程、學生發展、質量保障、服務遼寧以及學校自選特色等方面。
審核評估的程序:
① 學校自評。參評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方案》及上一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自我評估,按要求填報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在此基礎上形成《自評報告》,同時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學質量報告》。
② 專家進校考察。審核評估組織機構對參評學校提供的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進行分析,形成數據分析報告。評估專家組在審核參評學校《自評報告》、《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及《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的基礎上,通過查閱材料、個別訪談、集體訪談、考察教學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觀摩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等形式,對參評學校的教學工作做出客觀評價,形成寫實性《評估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
③ 結論審議與審核報告發布。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部評估中心,按年度將所組織的審核評估情況形成總結報告。教育部評估專家委員會對年度評估結果進行審議,公布審議結果。教育部評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分別發布參評高校的審核評估報告。
④ 持續改進。參評學校要根據審核評估中提出的問題及建議進行整改。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評估學校的整改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并在政策制定、資源配置、招生規模、學科專業建設等方面予以充分考慮,促進學校教學質量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