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氣瓶安全管理,保證氣瓶安全使用,防范和降低實驗室安全風險,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和《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氣瓶管理責任
各單位是實驗室氣瓶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單位氣瓶安全使用與管理工作。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實驗室負責人對本實驗室的氣瓶負直接管理責任,應明確每個氣瓶的使用人、責任人,落實實驗室氣瓶的安全管理責任。
二、 氣瓶采購要求
1. 各實驗室使用的氣瓶原則上要求從學校公開招標確認的供應廠商處集中采購,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國資處統一安排配送、報銷事宜。
2. 對于無法供應的特殊氣體,確因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可申請從其他有資質的供應商處采購,但需要通過學校辦公系統履行非校園集采氣瓶審批流程,并上傳氣瓶供應廠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委托第三方運輸的須提供委托協議)等相關資質,經實驗中心主任、單位主管領導和國資處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購買。報銷時需提供審批流程的打印截圖。
三、 氣瓶驗收要求
氣瓶使用人或責任人應對擬接收使用的氣瓶第一時間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接收。對氣瓶的檢查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字樣和警示標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外觀規范標準(詳見附件1)。
2. 氣瓶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
3. 氣瓶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
4. 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使用年限是否超過報廢期限;
5. 氣瓶是否存在泄漏等現象。
四、 氣瓶存儲要求
1.實驗室應將存放和使用氣瓶的數量控制在最小需求量,嚴禁超量存放。同時使用氣瓶較多的實驗室,應優化安全用氣方式,優先設置外接氣源,建設規范的氣瓶間或專用氣瓶柜。如確需一次性訂購大量氣瓶,可暫存于學校氣瓶存儲間。對于常年不使用的氣瓶須及時聯系供氣商回收處置。
2.氣瓶存放區域應通風、遠離熱源、避免暴曬,地面平整干燥;氣瓶周圍不得放置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和能發生反應的化學品;禁止在樓道、大廳等公共場所存放氣瓶。
3.氣瓶應直立存放,使用氣瓶柜、氣瓶架等方式固定,且采取有效的防傾倒措施,禁止利用氣瓶瓶閥或頭部固定氣瓶。
4.氣瓶應分類分開存放,可燃性氣體不得與氧氣等助燃氣體混放,要確保安全距離5米以上,氣瓶與明火或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氧氣或其他氧化性氣體的氣瓶周圍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漬及其他雜物。
5.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尤其氫氣、乙炔等)的實驗室,應盡量將此類氣瓶放置于室外,同時在室內配備氣體監控報警裝置和通風設施;大量惰性氣體、二氧化碳存放在有限空間內,應加裝氧氣含量報警器。
6.在搬動存放的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使用氣瓶搬運專用推車,不得用手執氣瓶開關閥移動,更不得拖拽、滾動或用腳蹬踹。
五、氣瓶使用要求
1.氣瓶使用前應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除按第三條檢查外,還應檢查減壓器、流量表、軟管、防回火裝置是否有泄露、磨損及接頭松懈等現象,并對盛裝氣體成分進行確認,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能使用。
2.使用時應緩慢開啟或關閉瓶閥,不得用工具硬扳,以防損壞瓶閥。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打開氣瓶閥門時,人站的位置要避開氣瓶出氣口。
3.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4.氣瓶應專瓶專用,不得任意改動,嚴禁串用、代用、混用。
5.氣瓶要掛有使用狀態標識牌,顯示氣瓶使用狀態,包括“空瓶”、“在用”、“滿瓶”標簽。
6.嚴禁將氣瓶與電器設備及電線等相接觸。內裝可燃氣體的氣瓶,應該遠離電線密集處,以防止電線短路著火引燃可燃氣體。
7.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一定剩余壓力。一般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可燃性氣體應剩余壓力應為0.2-0.3MPa。
8.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氣瓶泄露,立即停止使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查找原因,及時整改。嚴禁在泄露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請各單位要做好本通知的學習與宣傳,強化師生安全用氣意識,組織開展氣瓶安全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本單位氣瓶存放和使用情況,建立《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氣瓶管理臺賬》(附件2),排查氣瓶采購、驗收、存儲、使用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責任人立即整改。同時,全面梳理本單位長期閑置、無人認領和擬報廢的氣瓶,填寫《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廢舊氣瓶回收統計表》(附件3),國資處將組織回收,統一處理。
請各單位于2024年3月21日前將《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氣瓶管理臺賬》《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氣瓶回收統計表》紙質簽字版報送國資處435室,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如有疑問,請聯系國資處設備管理科(實驗室安全管理科),聯系人:齊欣、劉乾,聯系電話:0412-5928152、5928155。
附件:1.氣瓶外觀規范標準
2.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氣瓶管理臺賬
3.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廢舊氣瓶回收統計表
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工作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