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為進一步推進教材建設工作,鼓勵廣大教師編寫高水平教材,更好地發揮優秀教材的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教材質量水平整體提升,學校決定開展2021年遼寧科技大學校級優秀教材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1. 在職在崗教師任第一主編或第一編者,且其申報教材須在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允許出版的國內初版、修訂版或重印的本科生教材。
2.各類教學參考書、教輔用書、培訓類教材、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版教材翻譯的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引進的國外教材,不參加本次評獎。
二、申報條件
(一)內容符合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目標。
(二)內容闡述循序漸進,富有啟發性,具有可讀性,使學生能夠掌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并體現學科行業新知識、新技術、新成果。
(三)符合本門課程在培養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當,取材合適,反映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改革最新趨勢,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四)文字表述準確、流暢,符合規范化要求;插圖正確,文圖配合恰當;電子教材及CAI課件,文、圖、聲配合符合標準。
(五)推薦的教材出版時間為2012年11月15日以后(以版權頁的出版時間為準)正式出版的各類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電子教材及CAI課件)。
(六)推薦的教材須經過我校1屆以上(含1屆)學生教學實踐檢驗,且得到普遍認可,并在教學中繼續使用。
(七)推薦的教材須每年學生選用教材數量大于應選人數20%。
(八)已獲得國家級、省級獎項的教材原則上不再受理申報,獲獎教材的修訂版再版內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質量有明顯提高的,可參加申報評審,但須同時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樣書。
(九)分冊出版的叢書、套書,合用一個書號的,只能以整套參評;分別使用書號的,既可以整套參評,也可以其中一冊參評。
(十)對外校推廣使用的教材可優先推薦(申報人須提供教材推廣使用情況證明材料,并加蓋使用學校教務處公章)。
三、評選程序
(一)參加評選的教材第一主編將《遼寧科技大學優秀教材申報書》(附件1)和教材樣書提交至所在學院(部)。
(二)各學院(部)教材工作委員會對本單位所有參評教材進行初評,推選出本單位優秀教材排序名單。
(三)教務處組織專家對候選教材進行評議,評議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獲獎教材。
四、評選獎勵
(一)獲獎的優秀教材重印時,可在封面上標注“2021年遼寧科技大學優秀教材”字樣。
(二)校級優秀教材將作為以后學校推薦省部級和國家級優秀教材的基礎。
五、報送要求
請各學院(部)于2021年10月23日前將《遼寧科技大學優秀教材申報書》(附件1)、優秀教材排序名單和教材樣書報送至教務處實踐科,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實踐科聯系,電話:5928507。
教務處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