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給學生更多的發展空間,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遼寧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執行細則》(教發〔2020〕18號附件7)和《遼寧科技大學學生轉學、轉專業管理細則》(教發〔2020〕18號附件8)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啟動本學期學生轉專業工作,為保證本次轉專業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組織
各學院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設立預轉專業咨詢電話,在預轉專業期間接收學生的相關咨詢。學生轉專業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學院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要求做好轉專業工作。
二、接收計劃
各學院根據專業的社會人才需求變化情況、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就業情況、學生轉入學期,合理確定接收比例和具體人數。
三、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習成績優秀,在現修專業應學所有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20%的;
2.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
同時需滿足如下要求:
①當下所學課程全部合格;
②高中或大學參加與擬轉入專業有關的競賽并獲得名次;
③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高考科目成績突出;
④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基礎課程的成績良好以上;
3.學生有某種疾病,經鞍山市中心醫院、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等三甲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4.經學校確認,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5.因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變化及學校學科調整的需要,經學生本人同意而調整專業者;
6.退役后復學的學生;
7.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
四、學生報名
1.報名者必須符合《遼寧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執行細則》(教發〔2020〕18號附件7)和《遼寧科技大學學生轉學、轉專業管理細則》(教發〔2020〕18號附件8)的有關條件要求,有轉專業意向的一、二年級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轉專業相關材料;
2.報名轉專業的學生只可填報一個學院的一個專業;如果經轉出學院審核不同意轉出或經轉入學院考核不同意轉入,學生不能再申請轉入其他專業。
3.因學習成績優秀,在現修專業應學所有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20%提出轉專業的學生,需所在學院開具專業成績排名證明;
4.為保證轉專業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避免出現補修課程過多或時間沖突而影響學習質量等問題,建議提出轉專業申請的學生一定充分了解擬轉入專業的有關要求、課程設置以及轉入后培養方案的銜接等情況,根據自身情況,切合實際地選擇專業。
五、工作程序
1.安排咨詢時間,學生電話咨詢轉入學院;
2.在規定時間內,學生向本學院提出申請并提交轉專業有關材料,過期不予受理;
3.轉出學院向教務處提交學院同意轉專業學生有關材料;
4.教務處接收各學院提交材料審核匯總后提交轉專業審核工作組,轉專業審核工作組召開小組會議對轉專業學生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由教務處直接退回轉出學院,由轉出學院通知學生;
5.教務處將轉專業審核工作組審核同意的轉專業學生有關材料移交轉入學院,轉入學院對擬轉入學生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對擬轉入學生進行考核;
6.轉入學院向教務處提交學院同意轉專業學生有關材料,對未同意轉入的學生材料,由教務處直接退回轉出學院;
7.教務處召開處務會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上報校長辦公會;
8.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經公示無誤后教務處通知相關學院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六、具體工作時間安排表
工作內容 |
時間節點 |
工作要求 |
各學院 |
5月30日前 |
各學院根據專業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就業情況、學生轉入學期,合理確定好接收比例和具體人數及要求。 |
6月3-6日 |
接受學生電話咨詢。 |
6月13日前 |
學院要有在現修專業應學所有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20%的公示。 |
學生 |
6月3-6日 |
學生可電話咨詢轉入學院。 |
學生申請 |
6月9-11日 |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擬轉專業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并提交以下相應材料: 1.《遼寧科技大學轉專業申請與審批表》; 2.成績單; 3.因學習成績優秀,在現修專業應學所有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20%的需提供專業成績排名證明; 4.因興趣和專長申請轉專業的還需提供相應要求的材料; 5.因病或休學創業轉專業需提供相應要求材料; 6.退役復學的學生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6日。 |
學生所在 學院審核 |
6月23-24日 |
學院審核申請轉專業學生的材料,召開學院院長辦公會議,簽署意見后連同院長辦公會議紀要報送學籍學位管理科,同時報送學院擬轉專業匯總表。 |
教務處審核 |
6月25-26日 |
教務處對上述材料復審后,將材料提交審核工作組,經審核工作組審核批準后,教務處將所有材料轉給轉入學院審核。 |
接收學院考核和審批 |
6月30日-7月1日 |
轉入學院根據所在專業要求,組織審核轉專業學生材料,按培養方案進行課程和學分認定、學分互換并出具對應轉專業學生成績審核認定表(下學期免費補考之后提交),召開學院辦公會議,簽署意見后連同辦公會議紀要及相關材料報送學籍學位管理科。 |
教務處 |
7月2-3日 |
教務處根據轉入學院轉交的轉專業材料召開處務會審核,將審核結果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 |
結果公示 |
7月7-11日(暫定) |
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將同意擬轉專業學生名并在教務處網頁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者,以學校文件形式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
學籍變更 |
8月21-22日 |
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學院負責為轉專業學生辦理好相關教學事宜,并按教務處通知,指導安排學生進行選課和成績審核認定等事宜。 |
七、注意事項
1.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對辦理轉專業的學生,在審查時按轉入專業培養方案審核,學生應修的課程未取得學分累計達20學分(含20學分)以上者,予以降級。
2.轉入和轉出學院應加強學生的轉專業咨詢工作,指導和引導學生正確、理性地選擇專業。
3.各學院應加強轉專業過程管理,保證轉專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4.轉入學院應嚴格按照培養方案審核,做好轉入專業學生的成績審核認定和新學期選課安排等工作。
注:所需以下表格到教務處主頁資料下載中下載
1.遼寧科技大學轉專業申請與審批表、本科學生轉專業成績排名證明和學院轉專業匯總表(學籍管理表格中下載)
2.各學院聯系方式(見附件)
附件:各學院聯系方式。
遼寧科技大學教務處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