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安排
2024年1月2日-1月5日,1月8日-1月11日
每天兩場考試,第一場:9:00-11:00,第二場 14:00-16:00
二、考場規則
(一)考生必須持規定的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在考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考場,按監考教師指定座位入座。考試正式開始15分鐘后(即9:15和14:15后)不得進入考場。凡是缺席或被取消考試資格(學生累計缺課超過課程教學時三分之一者,取消該門課程的期末考試資格)而未能參加期末考試的學生,不得參加下學期開學初的補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除證件和必要的文具外,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放在監考人員指定地點;手機、智能手表等通訊設備不得帶進考場,一經發現無論使用與否均按作弊處理。
(三)開考鈴聲響后,考生方可作答。
(四)考生不得使用有較強儲存性能的計算器類、翻譯類等電子設備。
(五)開卷考試的科目,考生只可攜帶書籍、筆記等考試相關紙質材料作答,不可攜帶和使用手機、智能手表等通訊設備,不得互相傳遞考試資料。
(六)考試正式開始后,不許講話,警告后再犯按作弊處理;考試時要坐姿正向前方,不許側身等;如有問題須舉手向監考人員說明。
(七)考試過程中發現偷看他人試卷一律按作弊處理;要保護好自己的試卷,在考試進行中試卷(或某頁)被他人拿走的,被動者要即刻說明,否則按作弊處理;不允許將已作答試卷頁放在身體一側。
(八)英語聽力考試結束后,考生把耳機摘下,再發現戴耳機的按作弊處理。
(九)考試進行中被發現違紀的,要主動與考務人員配合做記錄,否則在處理上要加重處理。
(十)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交卷。考試終場時,考生應根據監考人員的規定,將考卷折疊好放在桌子上,待監考人員收完考卷,清點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老師管理,如違反考試考務規則,有違紀、作弊等行為,該科成績以零分計并按《遼寧科技大學學生考試違紀處理細則》進行處理,凡是考試違紀的學生,不得參加開學初的補考考試。
三、遼寧科技大學學生考試違紀處理細則
第一條 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考試作弊且行為嚴重,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一)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其中由他人代替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代替他人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二)使用手機或具有接收功能器材進行作弊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三)竊取試題或試題答案;
(四)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
(五)組織作弊的;
(六)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
第二條 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考試作弊,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一)將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帶進考場被發現的;
(二)以課桌、身體等為載體,將與考試有關內容寫在上面被發現的;
(三)互相傳遞考試信息或答案的;
(四)利用電子設備等記錄或播放手段進行作弊的;
(五)偷看、照抄別人答卷的;
(六)為別人照抄、偷看提供方便的(包括被動者不及時報告的情形);
(七)將手機或具有通訊聯絡工具帶進考場的;
(八)閱卷時被確認雷同卷的;
(九)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考試材料的;
(十)開卷考試互借考試筆記、書及各種考試相關材料的;
(十一)在試題或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準考證號(學號)等信息的;
(十二)其他作弊行為的。
第三條 對考試作弊學生同時給予下列處理:
(一)考試作弊課程成績記為無效;
(二)不允許參加開學初免費補考考試,可按有關規定參加重修考試;
(三)所受記過及以上處分對學士學位授予的限制按《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評定工作細則》規定執行。
第四條 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考試嚴重違紀,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一)私自變更監考人員指定座位;
(二)互相或單方說話,警告后再犯的;
(三)交卷后又返回考場并與未交卷人說話的;
(四)有傳遞考試信息可能的異常動作(指反常的重復性動作),警告后再犯的;
(五)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卷或者在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學號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六)開卷考試學生答卷上粘貼筆記、書及各種考試相關材料的;
(七)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八)故意損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第五條 對考試嚴重違紀的學生,給予考試課程以零分記處理,不允許參加開學初補考考試,可按有關規定參加重修考試。
第六條 在學生考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考試違紀,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
(一)不聽從監考人員的調動和指揮的;
(二)考試過程中(含交卷時)說話的;
(三)直接互借考試用具的(不涉及傳遞考試內容);
(四)自帶草紙的;
(五)試題紙、答題紙及草紙數與發放時不一致的;
(六)考試結束時不立即停止答題的;
(七)交卷退出考場后,未經允許又返回考場的。
(八)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考試是檢驗學習效果的一種方式,更是檢驗個人誠信的一種途徑,希望同學們合理分配學習時間,考出真實水平,展現遼科大學子的優良作風,用誠信與努力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遼寧科技大學教務處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