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及《遼寧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執行細則》(教發〔2020〕18號附件7)中關于學籍處理等有關規定,為保證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學籍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學籍處理相關事宜及其他工作做如下說明,請各學院認真做好本學期的學籍處理等有關工作。
一、學籍處理執行相關要求
1.學籍處理應在免費補考后進行。
2.累計未取得學分達20學分及以上30學分以下者(不含30學分),給予降級警示一次。
3.累計未取得學分達30學分及以上40學分以下者(不含40學分),予以降級。降級學生不準許選修上年級課。
4.累計未取得學分達40學分及以上者(含40學分),予以退學。經學生本人申請、家長同意、學院審批,學校批準可做退學降級隨下一年級試讀,同時給予退學警示一次。試讀一年仍然累計未取得學分達40學分及以上者(含40學分),予以退學。
5.累計未取得學分達50學分及以上者(含50學分),予以退學。
6.每學年對即將進入畢業年級的學生進行學籍審查,未取得學分累計達30學分(含30學分)以上者,不能升入畢業年級,做降級處理。降級學生不準許選修上年級課程。進入畢業年級學生可自愿選擇降級,凡是已進入畢業年級的學生,學校不再進行學籍處理,畢業時有未取得學分,按結業處理。
7.認真審核在上次學籍處理時達到退學降級試讀條件的學生,如果本次學籍處理再次達到退學條件的,必須按要求進行處理。
8.學位課平均績點小于1.6者,給予無學位警示。
二、相關要求
1.請各學院將學籍處理匯總表(包括電子匯總表)及學生所填學籍處理表(學籍處理審批系列表到教務處資料下載中下載)和《學院學籍處理學生所欠學分確認表》(降級、退學降級試讀和所欠學分達到退學條件的學生填寫,教務處資料下載中下載)于2024年9月19日交到學籍學位管理科?!哆|寧科技大學學籍變動學生成績審核認定表》(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學籍管理-綜合查詢-學籍卡片-成績認定表-excel導出)于2024年9月19日交到學籍學位管理科。
2.給予降級警示、退學警示和無學位警示的學生,學院到教務處資料下載中下載學業預警通知書和學位警示通知書,由學籍管理人員填好相關信息后發給學生,學院和學生本人各存一份。
3.為保證學籍處理盡快完成,各學院在學籍處理材料上報后,即可按照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先行執行(有異議的學生除外)。學籍處理文件待全校學籍處理工作結束后行文下發。
三、學生開學報到及復學情況的上報
請各學院認真統計學生開學報到以及休學學生復學的情況,
并填寫《學生報到及復學情況統計表》(請到教務處資料下載中下載)于9月19日交到學籍學位管理科。
遼寧科技大學教務處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