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生所在學院及相關單位:
為依法保護學生權益,維護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確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及《遼寧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執行細則》(教發〔2020〕18號附件7)有關要求,現對2024級新生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主要內容
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及錄取考生名冊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與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考生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等是否一致;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新生前置學歷是否真實;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各部門職責
1.教務處總體負責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下發新生數據(電子版和紙質版基本信息數據、電子版考生報名登記表、電子版考生高考志愿表、電子版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及入學資格復查有關通知;
2.招生就業處負責復查新生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新生所獲得的錄取資格及錄取考生名冊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3.各學院負責對學生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考生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等逐一核查,并對本人與高考報名照片、居民身份證照片進行人像比對;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新生開展前置學歷資格復核;
4.后勤管理處負責復查學生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學生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建藝、藝術學院負責復查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教務處負責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專業復測工作,由建藝、藝術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專業復測,考試成績和高考成績有較大出入者,由所在學院安排人員進行重點核查。
三、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要求
1.各學院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規范程序,嚴格把關。各學院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學院須指派一名院級領導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2.各學生所在學院根據教務處提供的2024級新生數據(數據已制成B4紙橫版)紙質版,組織人員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的基本信息數據作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的數據,同時作為畢業資格審核的重要依據,請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復查結束后將紙質版數據學生簽字后每頁加蓋單位公章,在2024年10月24日前報送教務處。
3.根據教育部和省廳要求,新生報到入學資格審查要建立審查人員、學院負責人和分管校領導“三級審簽”工作機制。各學生所在學院及相關單位,需將入學資格復查結果填寫在《2024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結果統計表》(附件1)中,在2024年10月24日前報送教務處,對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學籍。
4.請各學生所在學院及相關單位,按照此通知要求做好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附件:
1.2024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結果統計表
2.2024級新生數據(電子版和紙質版基本信息數據、電子版考生報名登記表、電子版考生高考志愿表、電子版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以壓縮包的形式發給各學院學籍管理工作人員。
遼寧科技大學教務處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