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全面推進我校實驗室開放工作,根據《遼寧科技大學教學實驗室開放管理辦法》(教發〔2018〕20號)、《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管理細則(試行)》(教發〔2018〕21號)精神,學校將繼續開展“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數量及資助
1.申報類別為由實驗室擬定的創新實驗項目。
2.申報數量要求:理工科教學單位立項3-5項,其他學院原則上立項1項。
3.各立項項目資助額度工科每項不超過5000元,文科每項不超過3000元。
二、申報要求
1.創新實驗項目必須依托開放實驗室設立,要針對學生的特點,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則,設計一些實驗教學計劃外的設計性、綜合性的實驗項目供學生選做,并注重實驗效果。鼓勵科研促進教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科研項目情況,提出開放實驗部分,允許學生參與部分科學研究活動。
2.開放實驗項目的時間要求:開放時間對學生應是業余的、課外的,開放實驗不得占用學生正常上課時間。2024年春季學期項目需超過全年項目的50%、2024年秋季學期項目低于年度項目的50%。
3.開放實驗項目的內容要求:實驗的內容必須是教學計劃外的,不能與課內已做的實驗內容重復,應該是能夠全面提高學生科學思維、動手能力的綜合性、設計性、研究性實驗。
4.學時及立項完成時限要求:開放實驗項目一般為8-32學時,2024年度春季校級實驗室開放項目結項時間為2024年7月,2024年度秋季校級實驗室開放項目結項時間為2024年12月。
5.經創新創業學院審批的創新創業競賽項目及創新實踐班。其實驗環節納入實驗室開放統計,不在本次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中申報。
三、項目申報及評審程序
1.教學單位組織向本單位教師征集實驗室開放項目并向學生公布;
2.教學單位組織學生選擇實驗室開放項目。
3.選定項目后,項目指導教師填寫《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見附件1),實驗中心主任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填寫推薦意見。
4.各教學單位教學工作負責人組織專家組對本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主要審核項目真實性、可行性及經費預算的合理性及研究內容等,立項結果在教學單位內公示。
5.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則各教學單位將確定立項項目的《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及《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同時報送教務處備案。如存在異議,則組織專家組重新審定。
6.教務處審核并公布立項情況。
四、申報時間及報送地點
各單位于4月15日前分別將《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遼寧科技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匯總表》紙質版一式一份,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遼寧科技大學教務處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