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16號文件精神,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創新發展我院學生管理工作,堅持“以學生為本”的理念,遵循“全員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原則,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水平,抓好學生干部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經研究決定在我院設立班導生崗位(以下簡稱班導),為規范其工作和管理,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班導生是我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輔導員、班主任開展各項工作的得力助手。同時,班導生崗位是培養和加強大學生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的重要途徑,也是學生提高自身素質的一個重要方式,對大學生成長發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條 班導生的選聘條件
1.在校高年級學生中表現突出、品學兼優的學生;
2.具備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質,能正確處理與他人、集體、學院的關系,品行端正,誠實、謙虛、公正、廉潔,以身作則,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中共黨員和學生干部;
3.樂于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4.熟悉大學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能力以及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學業成績優良;
5.工作勤奮,自覺性高,作風深入扎實,組織紀律觀念強,嚴于律己,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
第三條 班導生的工作職責
1.思想政治工作:協助輔導員進行個性學生、貧困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對有課程重修、留降級、受處分的學生進行思想溝通與交流,及時向輔導員反饋其學習、生活情況;
2.專業學習:做好低年級同學選課輔導,定期組織專業輔導、實習訓練等活動,引導學生做好學業生涯設計,重點幫助學習困難學生;
3.文體活動:利用雙休日、課外活動時間,圍繞學生成長成才,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園文化體育活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積極組織學生參加校、院、班級活動;
4.班委會建設:協助輔導員、班主任指導班委會的整體工作安排和協調,負責每期末班干部的考核,指導班干部的改選和崗位的調整,做好班干部的培訓和思想工作;
5.宿舍文化:深入學生宿舍,了解校宿舍衛生等情況,積極開展文明寢室達標創優工作。
第四條 班導生的工作要求
1.圍繞中心,服從大局。日常工作的開展必須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弘揚主旋律,開展的各項工作不得違反學校有關規定,開展的各項活動不得與班級和學院的活動沖突;
2.接受領導,服從安排。服從輔導員、班主任工作總體安排,每學期開學初擬定工作計劃,經輔導員審、班主任核修訂后再付諸實施。學期末要向輔導員、班主任遞交寫實性書面工作總結,每月至少要向負責人口頭匯報一次;工作認真做好工作日志記錄。
3.深入一線,深入學生。每周至少深入學生宿舍 1次,每月至少開展 1 項活動。要主動從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關心學生,了解學生家庭情況、思想動態、學習狀況,協助輔導員做好個性學生的思想工作;
4.積極主動,開拓創新。要結合自身優勢和所帶班級學生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各項工作。在工作中要大膽創新,勇于探索,圍繞學生專業學業、創業就業、成人成才及學校中心工作組織活動,把 “ 學校滿意、學生滿意、自己滿意 ”作為工作的追求目標;
5.相互學習,共同進步。助理要在每月召開一次工作心得座談會或經驗交流會,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團隊精神,共同提高。
6.每周定期到辦公室值班一次,具體工作由年級主任安排。
第五條 班導的選拔和培養
1.我院班導生實行競聘制,任期一學年;
2.班導的選拔:
(1)原則上每一個自然班配備一名班導;
(2)本著“自愿、擇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班導由學院進行公開招聘產生。申請擔任班導的同學,必須經本人書面申請,學院組織考核,最終確定擬聘人員。
生直接受學院黨委領導,團委、輔導員指導,上報學院備案;
4.任期滿一年且考核合格,學院頒發“班導生”聘書。
第七條 其他
1.班導要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系。輔導員應考慮到班導本身還是學生,學習是主要任務,不能為其安排過多的工作任務,不能施加太大的工作壓力。要幫助他們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系,堅持“學習第一、工作第二”的原則,從培養、愛護的角度出發,指導班導做好工作。
2.班導只是協助輔導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幫助輔導員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并不是替代輔導員。屬于輔導員的職責任務不能隨意轉移到班導身上。在班導的協助下,輔導員應更加深入、細致、有效地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完成好自己的任務。